交通报告范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报告范文1一、调查时间:1月25日下午2:30
二、调查地点:里水镇草场路口
三、调查方式:街头观察
四、调查人:甄子浩 秦宝宝 游翔
五、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工作、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然而在大家感叹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个个蓬勃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间支离破碎,特别是那些还没有踏上社会的中小学生,也遇到了这样的灾难,亲人哀伤的呼唤,始终留不住弱小的生命。当目睹过事故现场惨不忍睹的受害者尸体和抛洒在路上的滩滩血迹,听到过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痛苦的呻吟及嘶心裂肺的哭声,每当此时,你心里会觉得难受吗?
为了了解文明交通问题,我来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草场的路口,我先观察了大体情况:发现在1小时内只有2/3的人遵守交通规则,还有1/3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突然,我的眼球被一群十四、五岁的少年吸引过去,马路这边明明是红灯,而他们却毫无忌肆,在车水马龙中飞奔到马路对面。唉,这也太危险了吧!我转过身,又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辆豪华的奔驰“率领”着三四辆三轮车不管三七二是一便闯了过去,我不由的为他们出了一把汗:有多少人就在这一瞬间被夺去了生命啊!人们都说,红灯如虎口。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
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无情,还残酷的数字。
是什么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的原因?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综观这么多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交通规则。
所以,我现在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最后,我希望广大民众都行动起来,让江北水城——聊城更加文明,让我们“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吧!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总结二
去年班上的一位同学被一辆小轿车撞伤,最后停学了半年,这件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在电视里、报纸上看到了很多交通事故,它夺走了很多学生的生命。在学校里,我们的老师几乎每天都跟我们讲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安全事故发生呢?
为了我和同学们的安全,我决定对我们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调查,然后制定了本调查报告。
一、学校及周边的基本情况:
我们学校位于沾益城东10公里处,此处交通复杂。学校前面是320国道和曲胜高速公路,后面是沪昆铁路,西面还有宣天高速公路。我们学校有6个班,300多名学生,他们都来自不同的9个自然村,大部分学生都是走读生。他们每天上学、放学来回在这交通复杂的地段,有很多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1、我们学生年龄小,活泼好动,行动无常,他们在公路上蹦蹦跳跳、嬉戏打闹,行走路线变化无常,想跑就跑,想走就走,任意穿行,行动突然,在公路上很不安全。
2、大部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过公路时大家都很随意,不管有无车辆,横冲直撞的。
3、接送学生的车辆不规范,多而杂,有自行车,有电动车和三轮车,有无牌无证车辆,超载现象常有发生,。如一辆面包车拉20多为学生。
4、学校门前道路窄,车辆多,又无减速带或减速标志,学生出门拥挤,安全隐患大。
5、学生拍路队回家时,车辆多且车速快。天晴时,车辆冲过灰尘四起,我们满脸都是灰,连前面的道路都看不清。下雨天,路上到处都是黑泥浆,弄得我们满身都是泥浆。
6、开车司机的素质差,遇到学生排路队走或者是横穿马路,他们视而不见,车速也不减慢。
三、我有良好的小建议:
1、我们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必须做到行人靠右慢行;横穿马路时,必须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2、学生必须实行排路队制度,每个路队由路队长负责,他头戴小黄帽,手持小红旗,全体队员排好路队,这样更能引起司机们的注意。
3、放学时,希望老师们继续把我们送到公路的右边,学生出门拥挤,过往车辆又多,这时更需要老师们维持学生过马路的秩序。
4、学校门口,过往的车辆特别多,车速特别快,我建议安装减速带或者是减速标志。
5、我们学生间开展自我教育,采用“小手拉大手”、“游戏和儿歌”等多种教育形式,寓教于乐,不断提高我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面对复杂的交通现状,短期的教育行为或者是单方面的教育形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认为,宣传教育是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的必要手段,但不是全部,只有全社会共同担负,共同呵护,才会让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远离孩子,才能保证孩子们健康茁壮成长。
交通报告范文2按照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全市保密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要求,对照自查内容,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保密措施,形成了由一把 ……此处隐藏27812个字……识,就案判案,造成执行难。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到法院后,有的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则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而有的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认为案件诉讼到法院就是法院的事,法官又未尽到提醒义务,该保全的财产既没有通知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亦没有依职权进行保全,这就给肇事者创造了转移财产的机会。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外部执行环境
(1)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诚信意识,规避执行情况严重。义务人在法院判决偿付高额赔偿费用后,往往迅速将保险公司理赔的商业险转移,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者躲避在外的方法来逃避执行,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客观上造成执行人员无法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来敦促其履行义务,使执行通知书变成“逃跑通知书”,给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2)申请人大多缺乏基本的诉讼常识,对诉讼风险的认识不足,对法院执行的期望值过高,普遍存在着“案件到了法院,法院肯定会帮我全部执行到位”的认识误区,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分依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及时申请诉讼保全,在执行中也未积极配合查找侵害人的财产线索,只是一味地认为只要官司打赢了,立案申请执行了,法院就能够把钱送到他们手中,而忽略了实际执行中的困难和风险,而一旦希望落空极易造成与法院的对立。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效果也并不显著。××县地处温厚高速公路旁,为交通要道,每年有大量的交通事故都发生在温厚高速公路××段,因此很多申请人、被执行人均在外地,××县法院无法执行只能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居住地也不稳定,跨区域性和流动性大,委托执行同样难以发挥作用。
四、解决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对策
1、从立法方面,增加有利于保护受害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内容
(1)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决定了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对赔偿主体的确定,也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执行。特别是对于车辆在挂靠经营、承包经营、出租出借,擅自驾驶、受雇驾驶、职务行为驾驶、无偿搭乘等情形下责任主体分别应如何确定,应有明确的规定。避免不同法院之间,或同一法院不同案件中,发生确定主体的原则不一致,出现主体漏判、误判的情形,从而影响到判决的执行。
(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是由事故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当事人一般都向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此类案件也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受害人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几乎没有。而此类案件执行本身就较难,加上委托执行也难,造成了一些案件原审人民法院无力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不愿执行。因此,可以考虑修订有关此类案件管辖的规定,直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更便于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有利于案件的最终执行。
(3)执行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理赔款项和执行中拍卖、变卖、抵债的车辆过户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使得人民法院在执行保险理赔款和肇事车辆时经常遇到阻碍,应从立法上对执行肇事车辆的保险理赔款和执行中拍卖、变卖、抵债的车辆的过户问题作出规定。此外,已经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交强险,投保数额有限,对一些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应在实践中,完善和调整。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对策。
(4)建议完善委托执行制度。当前由于各种原因,委托执行制度发挥作用不大,导致异地执行问题突出。
2、在执行前的执法活动中,充分考虑日后执行工作的延续性
(1)绝大多数交通事故是因为当事人的文化素质不高、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比较淡漠而引发的,要使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得到有效遏制,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深入每个公民心中。
(2)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一是公安部门可责令肇事者交纳足额的事故保证金或提供有效担保,提示受害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二是公安部门可积极收集肇事者及车主单位联系方式、车辆保险情况等信息。三是公安部门应大幅降低扣押车辆的停车费用。四是加快公安部门的事故处理程序。五是加强车管部门对车辆的查控力度,法院采取的限制过户查封方法,难以实际控制车辆,车管部门应在验车和日常管理等环节配合法院对流动车辆及时控制。
(3)加大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力度。法院应在诉讼保全中切实加强财产查控,同时可在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的情况下,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及伤情治疗的需要,及时裁定先予执行治疗费,保证被害人得到及时治疗,避免在长期的诉讼和执行中导致车辆价值贬损以及被执行人员无法寻找,缓解以后的执行压力。
3、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执行措施
(1)在执行中,执行法官要使用规范用语、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换位思考,缓和矛盾。要细心留意每一个执行细节,巧挖每一条执行线索,强化执行中的人情味,从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2)对没有一次性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但履行义务的态度诚恳,而且有持续履行义务能力的被申请执行人,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促使执行和解。充分考虑让双方共同生存和发展,积极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并监督协议的履行。
(3)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其进行曝光;大胆适用搜查令,给被执行人造成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压力;对有财产而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长期逃避或转移、隐藏财产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于经查实确无偿还能力且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要说服申请执行人,先中止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偿还时再恢复执行。同时,动员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近亲属代其履行部分义务,减轻被执行人的压力。在被执行人赔偿相当部分款额后,动员其执行权利人达成和解,达到使执行权利人减免原执行标的,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5)建立受害人救济制度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对那些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确实无履行能力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经过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实施救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条款规定了救助基金,但对救助范围限制得比较狭小和严格。由于执行法院直接面对当事人,对其经济状况比较了解,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法院提出的救助建议决定救助,加大对经济困难的受害者的救助力度,拓宽救助基金的来源渠道,防止因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济而引起社会上不稳定因素产生。
随着机动车辆的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从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除了更好的发挥交通、交警、司法等部门的协调职能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和发展保险事业,加大交通强制保险的额度,拓宽交通强制保险的范围,分散交通事故个案风险,是妥善解决这类案件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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